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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改制及上市的有关问题有哪些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外商投资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经过的程序
1.原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决议企业改组。
2.原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决议终止原合同、章程。
3.订立发起人协议。
4.向原企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及对外经贸部门提交必要文件。
5.经同意后转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
6.经批准后公告转制。
7.发起人缴足所认购股本(并增资情况下)并经验资。
8.筹办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9.办理变更登记,原企业一切权利义务转由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连续计算公司的经营业绩时应采取的原则
1.配比原则。主要指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2.整体改制重组。主要指采取变更方式设立。
3.合并方应有盈利记录。指采取吸收合并设立拟上市公司。
提出上市申请前独立运行期间应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1.存续分立、解散分立情况下独立运行期间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2.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情况下独立运行期间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改制重组涉及重大资产、股权、债务变化的情况下独立运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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