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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讯(记者匡雪 通讯员王丹 高忠祥) “建议督促商户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报警装置及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燃气安全隐患。”近日,山东省平原县检察院督导燃气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实地走访辖区部分餐饮经营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办理。
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平原县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以刑事案件办理为突破口,在全市率先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并作为重点项目扎实推进。
经了解,燃气安全领域管理职责涉及部门多,职责交叉重叠,该院将调查核实、锁定证据作为提高检察建议质量、精准靶向施策的重要抓手。为从根本上解决“梗阻”,对于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检察官分门别类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注重部门协同联动,通过召开磋商会、联席会等方式,协调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解决部门职责不清、重大法律适用等问题。
日前,该院组织燃气安全公益诉讼听证会,围绕“行政机关是否有权对未经许可从事燃气经营的个人给予行政处罚”这一争议问题,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特约检察官助理、“益德益心”公益诉讼志愿者参加听证。经行政机关陈述,听证员了解全面案情后发表听证意见,一致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认真履行燃气违法经营监督管理职责,此类处罚并无异议。听证会后,行政机关积极听取意见,并积极调查执行,最终将一起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
在监督活动中,该院将办案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认可。针对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无危险品运输资质、未配备安全设备等安全隐患问题,该院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督导平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印发《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实施方案》,规范了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配备、运送规范及安全措施,解决了瓶装液化气“最后一公里”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此外,该院积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与相关部门就燃气安全领域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及联席会商等问题制定相关协作配合意见,扎牢燃气安全制度的“笼子”。
据该院代检察长赵亮介绍,通过专项监督活动,该院已经督导辖区各行政机关共排查餐饮单位1900余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70余个,责成9家液化气站健全管理制度、堵塞安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