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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重点对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提出规范要求。这是我国持续发力,为打赢塑料污染治理持久战作出的最新部署。(6月12日中国经济网)
新发布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5类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同时,落实固废法有关要求,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外卖企业,每半年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购物袋、快递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具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一次性塑料制品用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制成,难以降解处理,因而会严重破坏和污染环境。因其塑料原料多为白色,故又称“白色污染”。伴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顺应社会生活便利化、卫生化发展的需求,一次性泡沫塑料饭盒、塑料袋、水杯等已经深入百姓生活的点点滴滴。
为了减少“白色污染”,我国早在2008年就开始实施限塑令,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方案和治理指导意见。近年来,通过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白色污染”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塑料袋使用量年均增速稳步下降,末端回收体系建设初见成效。行百里者半九十,治理“白色污染”,还需要各方协同发力,久久为功。
“白色污染”非“一日之寒”,治理也非一蹴而就。要想打赢塑料污染治理持久战,需要全社会在控源头、抓过程、重末端上下功夫,更要在一系列重要环节上用笨功夫下大力气推进治理。商务领域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可通过反馈消费端市场需求影响上游厂家的产品设计理念,加紧替代一次性塑料制品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市场应用,规范部分塑料制品使用,加快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鼓励消费者自带购物袋,推进塑料制品减量化行动。
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建立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或违规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对于制造“白色污染”屡教不改者,要加大处罚力度,遏制“白色污染”。
要想加快管理办法落地实施,不仅要抓紧源头治理,建立塑料用品全链条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也要加强治理过程管控,从清理、回收、监控等环节加大污染防治,抓好末端回收利用,打造可降解产品供应链,变“垃圾”为再生资源。此外,还要在宣传管理上下功夫,使广大群众加深对“白色污染”危害性的认识,自觉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科学合理地处理好废弃物,做到人人有责,保护绿色家园。
治理“白色污染”,重在抓细抓常。治理“白色污染”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要做好引导与监管,抓细抓常抓出成效,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走绿色发展之路,公众要积极参与,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