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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法治南京建设规划(2021-2025 年)》提出的“到2025年基本建成新时代高水平的法治名城目标”,近日,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南京市法治名城建设实践指标》。6个一级指标如下:
1.“党的领导坚强有力”。主要从法治理论指导深入扎实、法治工作机制系统完善、依法执政能力全面提高、依规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四个方面强调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推进依法执政,狠抓党规执行,切实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在法治名城建设中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2.“地方立法制规质效齐升”。主要从立法制规工作格局优化、立法制规工作机制健全、立法制规监督管理有效三个方面完善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体制机制,提升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实现良法善治。
3.“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增强”。主要从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持领先、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理、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行政争议依法实质化解五个方面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公信力,旨在实现《法治南京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明确要求的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目标。
4.“司法工作公正高效权威”。主要从司法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健全、诉讼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司法为民宗旨贯彻到位四个方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5.“市域社会治理成效显著”。主要从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依法推进、绿色发展法治保障有力四个方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切实推进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6.“基础支撑保障体系完善”。主要从法治专门队伍德才兼备、法律服务效能有效发挥、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法治科技支撑有力有效四个方面推进法治南京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基本格局的协调推进,更好发挥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一级指标下,共设了24个二级指标和163个三级指标(基础指标88个,引领指标7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