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讲堂 > >> 正文

用人单位拟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如何的|天天看热讯

法问网 2023-06-21 19:11:31

用人单位拟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如何的


(资料图片)

一、通过“约定条款”保护自身利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偿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其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更多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通过“约定条款”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拟约定条款一般具备的条款:

1、在劳动合同中加入诸如试用期、培训、保密、竞业限制、违约金、离职工作交接等约定条款。

2、为防止发生有关规章制度效力的纠纷,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规章制度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条款(如“乙方确认已经了解了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等)。

3、为防止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员工的抗拒行为(如不接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书等),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送达条款(如“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4、为防止调岗调薪时发生争议,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诸如“岗随薪变”的条款(如“若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调整工作岗位的,工资会按照调整的岗位适当调整”)。

5、为防止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举证难度,建议在劳动合同后面加入附件:

(1)公司规章制度;

(2)劳动者的承诺书(如对个人所提供背景资料包括体检合格证明的真实性承诺书);

(3)岗位职责或岗位要求以及相关考核标准(尽量详细,以便在因试用期不符合条件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时作为书面的证据)。

6、除了上述条款外,企业还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一些其他事项,如“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利”等。

二、绝不能收取财物和要求担保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将会面临以下风险:

1、行政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罚款和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企业在拟劳动合同时要切忌:

无论是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还是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只要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均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比如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能证、职称评定证书等证件。

2、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比如收取保证金、抵押金或者要求劳动者提供保人担保(如北京市户口担保)等。

3、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比如以报名费、招聘费、培训费、集资费、服装费、违约金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各种财物。

4、不得变相收取押金,比如每月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等到年底再发放以避免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却不辞而别或者限制劳动者跳槽,扣押劳动者的工资或试用期工资等。

三、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

《劳动合同法》第7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这就表明,用人单位对于用工关系的建立出现了法定的举证义务——职工名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建立职工名册,在发生纠纷时就会出现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对于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以备劳动行政部门查看。

职工名册是用人单位制作的用于记录本单位劳动者基本情况及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的书面材料。建立职工名册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招用的劳动者(合同工、劳务工、非全日制工等),其内容一般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务、级别等。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将职工名册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一方面是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同时也是为了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中承担举证责任预设的一个重要依据。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既是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规范管理的一种手段和有效的形式,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保护。同时,建立职工名册也会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减少因不规范用工带来的法律成本。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律霸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标签:

最近更新

用人单位拟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如何的|天天看热讯 用人单位拟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如何的一、通过“约定条款”保护自...
责任人违反约定被判赔20万元|世界快报 2004年4月9日,李某与重庆一家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抵押代理代办的公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接到《交
农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哪些? 【为您推荐】鼎湖区律师珙县律师罗湖区律师河间市律师高新区律师江华县
完成股权转移需耗费多长时间-世界热推荐 完成股权转移需耗费的时间一般在半年以内,具体花费的时间是公司营业执
没有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吗 今日热门 没有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可以申请的是商业贷款,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员工退休年龄辞退怎么赔偿 员工退休年龄辞退无需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按照劳
医疗事故的赔偿法律常识 医疗事故的赔偿法律常识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世界快播报 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主要有,人民法院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或
驰名商标认定关键因素是什么|环球滚动 驰名商标认定关键因素主要包括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
天天热议:职工签劳动合同最少签几年 职工签劳动合同最少签几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
法定继承公证费是多少,需要哪些资料 世界快资讯 法定继承公证费根据遗产的价值区间分别计算,如遗产的价值在20万元以下
电商平台“销量继承”行为合法性探析 全球观焦点 一年一度的“6·18”电商促销活动如期举行,平台之间除“商品价格”...
环球播报:湖北巴东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公路两边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都清理干净了,现在村里面通知我们...
广西扶绥县法院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在柳桥镇柳桥社区开展2023年“...
海南屯昌法院:法治教育引领护苗行动宣讲 天天热资讯 近日,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县枫木镇枫木中心小学法治
贵州台江:延伸法律服务职能,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近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
广西苍梧:检警携手共筑防线,守护平安校园_当前快播 正义网梧州6月21日电(通讯员叶长清甘苗)6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
福建建宁: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残障人士出行安全 微动态 正义网三明6月21日电(通讯员王鑫雅)为保障视障群体出行安全,守护残障人
江西德兴:检察官"朋友圈"引围观 解了群众"后顾忧" 正义网上饶6月21日电(通讯员方健宇)“真是太感谢余书记了,要不是你帮我
非羁押人员指的是什么意思?非羁押人员包括哪些人员? 全球热门 非羁押人员是什么意思?非羁押人员是指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今日精选:微博造谣达到什么条件可以起诉?微博造谣转发点赞超多少负刑事责任? 微博造谣达到什么条件可以起诉?1、微博造谣达到以下条件可以起诉:(
环球头条:打遗产继承官司律师怎么收费?想打遗产继承原告都要什么证明? 打遗产继承官司律师怎么收费?在遗产继承官司中,律师收费如下:一、
天天即时:外观专利侵权一般赔多少钱?外观专利怎么算侵权? 外观专利侵权一般赔多少钱?外观设计专利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
今日快讯:服务合同纠纷包括哪些?民事合同纠纷上诉状怎么写? 服务合同纠纷包括哪些?服务合同是指服务提供者与服务接受者之间约定
【全球新视野】在什么情况下能行使代位权?代位权发生的条件有哪些? 在什么情况下能行使代位权?1、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况为债务人怠于行
代位求偿权成立需要的条件有哪些?代位求偿权抗辩如何进行? 代位求偿权成立需要的条件有哪些?1、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
永久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法律上抗辩权的作用是什么? 永久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
仙游园庄派出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本网讯(记者陈琦通讯员陈薇陈伟)近日,仙游县公安局园庄派出所组织社区
环球观热点:莆田市城厢区:浓浓端午情 禁毒送安康 本网讯(记者陈静通讯员李宇逸)近日,莆田市城厢区禁毒办联合区妇联前往
15037178970

律师最新回复

  • 2022-08-30 09:48:22

    高楼住宅玻璃炸裂应该找谁处理

    回复:可以建议您先找一下物业,由物业处置

  • 2022-11-14 09:48:30

    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消息 退休人员涨工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 2022-11-17 17:08:56

    跳跳糖是毒品吗?

  • 2022-11-18 11:21:04

    建筑劳务公司是什么意思

  • 2022-11-18 12:16:14

    民事权利包括哪些

我是律师

律师入驻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友情链接:

京ICP备2023000331号-28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网 Copyright © 名律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