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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郑青春高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圆满执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滕某诉陈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陈某赔偿各项损失19.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滕某向朝阳区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房屋、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向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原有房屋线索,办案人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原工作单位以及房产部门核实情况,经查询被执行人在诉讼阶段将名下的房改住房转移到了儿子名下。于是办案人果断将房屋查封,并找到陈某向其告知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陈某在强大的压力下,承诺愿意承担案件责任,并同意法院拍卖该房屋,但该房屋经两次拍卖后无人竞买,案件再次陷入停顿。为保证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尽快实现,办案人继续做被执行人及其儿子的思想工作,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被执行人同意自己以更低的价格自行出售,五日后,陈某将卖房款转入法院账户,执行干警在第一时间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案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