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讲堂 > >> 正文

关于土地流转政策_环球热头条

法问网 2023-05-17 15:28:53

一、土地流转问题概述

(一)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土地流转问题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有一定积累

改革开放后,我国于1988年修改宪法,废除了土地不得出租的规定,立法确认“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随后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宪法修正案的新规定,颁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至此,土地所有权流转成为我国合法和顺应宪法和民心的事实。在学术界,土地流转问题也开始被广泛研究。其研究可概括为三阶段:早期尝试阶段、中期扩展阶段和后期深入阶段,涉及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等普遍问题;以及区域土地产业化规模经营的影响因素及形成过程;辅助金融机制与信用体系构建;流转过程监管及农民利益保障;在土地流转中统筹城乡关系,及政府职能与责任重塑;耕地保护和资源优化配置探讨;后期有股份制改造、中介组织模式研究以及土地流转的制度改革创新。三个阶段总体上遵循由无到有、由简入深、从实践到理论再指向制度的规律。


(相关资料图)

第一阶段从199年到21年,学者们主要从土地流转的必要性出发,研究了土地流转市场化需求,兼及土地合同的有效性、转包、抵押、继承等法律技术问题,分析了土地流转的动因,提出了土地流转法律机制的雏形。代表性论著有杨学成的《试论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载《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4期。这一阶段的研究注重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有少量的区域土地流转调查报告,纯法律技术问题及制度创新研究初见端倪。

第二阶段从22年到27年,主要研究方向有土地流转的效率和模式,也有探讨土地流转中的政府责任;土地流转与农村人口流动的关系;农村土地流转的障碍因素及其解决途径被作为一个焦点进行讨论,强调制度性保障在土地流转规范化中的作用;经济学方法尤其制度经济学方法被广泛使用于土地流转的论证分析,并初步提出较完整的土地流转利益联结模型。这一阶段的研究数量急剧增多,经济学角度和法学角度的研究从广度到深度都有较大推进,应该与党的十六大报告“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正相关。

第三阶段从23年开始至今,其最显著的特点是:开始以农民的基本权利为视角进行专门性研究,侧重土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障研究;开始出现大量外国土地制度的对比研究;土地经营权物权话以制约行政权的理论模型已经较为全面;较多文献基于原有理论或实证成果建立,也有文献将研究重点转向资源优化配置方向;作为制度形成类型研究,除股份制合作等流转形式继续深化外,还呈现出与新农村建设结合,加强金融配套制度建设等特点;也开始出现述评类的总结著述,典型如张*萍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综述》载《宁夏社会科学》2011年3期。这一阶段的研究明显体现“关注民生”的特点,研究中的农民利益保障问题被重点凸显;调查报告等实证研究方式较多使用,理论研究也进一步深入。部分问题已经解决,如土地经营权的法律定性,但仍有已经提出但尚未解决的新问题,如对策性研究中的农民权益保障制度构建,也有需要提出的新问题,如本课题研究的土地使用权流转绩效的法学方法评价问题。

(二)土地流转现象背后的规律性研究尚显不足,土地流转的效果评价体系的构建还有待探讨

其一,政府在土地流转宏观调控中的干预路径与干预程度选择,土地流转如何与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协同改革,土地流转中的利益向量评估等等研究,目前较多停留在描述性分析,尚未进一步探求其背后的规律性决定因素。其二,针对土地流转效果的评价研究,现有研究大多是运用经济学分析方法针对一个区域从某一角度进行评价。而缺乏一种法学的评价方法。即在构建一种新的指标评价体系的基础上,针对一个区域的土地流转模式,在经济社会的宏观层面和农户家庭的微观层面全方位进行效果评价。通过规则的有效性对土地流转制度和模式进行评价的理论和方法,目前都还有待探讨。

二、新疆兵团土地流转问题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一)新疆兵团土地流转的政策现状

根据新疆兵团相关政策文件的指示,兵团始终坚持以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不动摇。新疆兵团各团场全面推行了“两费自理”、“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的土地承包责任制,增强了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有效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兵团国土资源局以开展“回头看”为契机,全面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并以构建保障、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严格落实国家土地政策和制度,全面提升兵团国土系统推动科学发展和综合服务的能力,为兵团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兵团国土资源局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围绕兵团产业规划,积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该局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分解到各年度,实行耕地保护“一票否决制”;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对完成任务好、新增耕地多的师,在项目开发和土地利用上予以倾斜;指导各师按照兵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确定的指标,合理确定各类用地数量和布局,为实施结构调整提供依据。这个布局围绕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实施用地重点保障,严格执行项目预审制度,按照国家《限制供地目录》和《禁止供地目录》规定的原则审核用地数量,积极引导建设用地向高产出、少用地、节约集约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迈进。力争在职工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全面规范兵团团场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兵团团场土地政策的长期固定。有的团场已经实行新的改革措施,譬如部分团场对职工承包的土地提高等级:一是建立土地等级的改良提升制度,激励职工自觉的加大投入改良土壤,在3—5年提高一个土地等级。二是连队督促承包职工加大投入改良土壤,并给予合理化建议和具体指导。三是处里出台优惠政策,土地等级差进行轮作倒茬,水稻按棉花的12%实物量上交。四是加大基础性的投入,清挖排渠,硬质防渗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提高土地等级,提高作物单产。(二)新疆兵团土地流转的研究思路

首先,针对政府政策这一最重要变量对于现行各种土地流转模式的制度性影响因素进行实证调研并进行分析,兼对土地金融组织、土地中介组织等外生性变量进行定量研究;其次,通过农户的需求与满意度调查,对兵团土地流转已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现实问题充分思考归纳;此时,现实问题已经出现并已经充分总结。最后,结合国外土地制度比较研究,引申出用法律妥善规范土地流转的原则与规则,并基于前述成果,力争构建新的土地流转效果法学评价体系,同时提出科学可行的发展和完善兵团土地流转的法律对策。其中有正向研究部分,即中外土地制度比较研究和兵团土地制度实证研究,再通过逆向研究部分,即对土地转让纠纷判例分析研究和土地制度运行中的法律规避研究,最终实现更为科学可行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设计。研究方法则首先是调查研究方法,拟由农一师国土局领导主持实地调研,依托塔里木大学周围团场政研室的大力帮助,收集实证资料,再由实践回到理论,由塔里木大学教师邀约行内人士合议研究分析,力争作出开创性结论。其次是对比研究方法,通过国外土地制度的分析与借鉴,作出法律移植的建议性的选择。研究目的则体现在,农村土地流转是实现土地优化配置必不可少的一环,农村土地流转,要注重保障农民的权利。在农地流转中要节制资本,应将资本下乡尽量限定在为农民和农业生产服务的领域内,防止资本对农民土地的兼并导致农民失业破产。对于众多土地流转模式,需要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来考评土地流转的绩效等问题。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为规范土地流转提供完善的服务。同时,应当加大对职工土地承包的土地的面积、等级、期限、地号等的民主监督管理力度。

三、新疆兵团土地流转政策的法律定位与对策

兵团土地总面积7457千公顷,农用地426千公顷。新型团场建设需要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的发展,要保证土地向种田能手流转,还要保证防止耕地的减少和兵团职工的大量失业,使有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这些要求都以实现团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充分流转为前提。土地流转纠纷最终需要司法的裁决。现有国内成文法无论土地管理法还是农村土地承包法都不适用于党政军企合一的新疆兵团,兵团土地流转实现由法律规范,必须通过地方性立法的方式。但是新疆兵团至今有政府无人大,地方性立法无从谈起。因此,欲使兵团土地流转纠纷有法可依,构建地方性司法解释,并且是政策司法化的司法解释,并对其正当性和可操作性作更深的理论研究,成为艰难却必经的途径。

兵团制定土地流转政策,首先应对兵团团场流转模式进行调研研究。研究应当包括:转包模式统计与分析、出租模式统计与分析、互换模式统计与分析、转让模式统计与分析、股份合作模式统计与分析、其他模式统计与分析。其次要作兵团农户满意度与土地流转意愿田野调查,包含针对普通农户农地流转意愿调查,和针对经营大户农地流转驱动机理调查。最后,还应当作国外土地制度的比较与借鉴研究,文明各国国家土地治理实务中各种土地理论已经演化形成形态各异的法律制度与政策工具。如德国的土地评估制度,土地整理制度,提供了公众参与土地管理的经验和启迪。美国的土地信托制度,法国的农地流转市场管制制度,英国的弃地者补贴制度,日本的租赁土地主义制度,都可为土地流转的市场化提供借鉴。本部分研究可以通过比较研究为兵团土地流转制度的法律设计提供科学的借鉴。例如国外农村土地政策案例分析、美国的土地法令、林肯政府的《宅地法》、美国的土地信托制度、对美国土地制度的评价、日本的农地制度、日本农地制度的设定体系、日本农地制度评价及启示,以及欧洲土地制度与改革评价等等。

兵团农牧团场土地属于国有农用地,其法律性质既不同于城镇国有土地,也不同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这使得新疆兵团农牧团场土地流转事宜无成文法可依,只能概由兵团党委“1+3”文件调整。至于民间则针对兵团的土地政策采取出各种法律规避方法。如政策规定职工退休土地无偿收回,于是职工纷纷以子女名义与团场签约,以延长承包期;政策规定土地少于一定面积者,照顾给予保障田,于是地主纷纷将实际自己土地挂他人之名,这样大地主也领到保障田;因此,从法律规避防范的视角,可以逆向验证土地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标签:

最近更新

关于土地流转政策_环球热头条 一、土地流转问题概述(一)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土地流转问题的理论...
天天时讯:村里开具土地证明是否有效 一、村里开具土地证明是否有效村委会开的土地使用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拆迁,应该给空地的土地补偿费吗|世界速递 房屋拆迁,应该给空地的土地补偿费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要如何处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
欠钱三万被起诉有效吗(欠钱三万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 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起...
欠钱的跑了可以起诉吗(欠款跑了可以立案诈骗吗?)|每日热讯 欠款人下落不明,但是只要能证明有欠款不还的事实,就可以起诉,法...
环球今日讯!欠钱又没钱还要起诉吗-欠钱没钱还起诉有用吗 第一、债权债务是有诉讼时效的,你如果怠予行使你起诉的权利,会面...
焦点速看:起诉欠钱多少钱手续费(起诉欠款需要多少费用) 法院预收诉讼费,是按照一定比例收取的,金额越大比例越小。见:诉...
什么是陪产假?男性陪产假有什么法律规定? 男职工陪产假规定是什么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
因盗窃罪被拘留家属该怎么办?涉嫌盗窃被拘留后会怎样? 因盗窃罪被拘留家属该怎么办?因盗窃罪被拘留家属应当委托律师作为辩...
劳动争议案由有哪些?怎样写劳动争议起诉书? 劳动争议案由有哪些?1、劳动争议案由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婚外情证据确凿下可以起诉吗?婚外情过错方离婚最后能不能分到财产? 婚外情证据确凿下可以起诉吗?婚外情可以起诉,但一般的婚外情属于道...
雇佣童工的处罚规定是什么?雇佣童工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雇佣童工的处罚规定是什么?1、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使用童工...
无罪辩解有哪些方式?无罪辩护指的是什么? 什么是无罪辩护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
我国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法律具体怎么适用?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合同纠纷的律师怎么收费?律师提供民事服务的收费标准一览 合同纠纷的律师怎么收费?首先是按比例收费。在遵义合同纠纷领域,律...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保单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保单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单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
房子抵押贷款怎么贷?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了再买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了再买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
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特征?婚前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下...
签完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没签合同自己辞职了怎么赔偿? 签完劳动合同能辞职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
合同不能成立的条件有哪几点?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吗? 一、如何签协议能产生法律效应满足以下条件签协议能产生法律效力:1...
滞纳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滞纳金的性质界定是什么? 滞纳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2014年,滞纳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0 0...
礼让行人是不是踩了刹车就行?网上怎样报警立案? 礼让行人是不是踩了刹车就行法律分析:不是以刹车来判定的,有行人...
房产合同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房产纠纷诉讼如何举证? 房产合同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如果是单纯的房屋权属确认之诉、...
赠与合同采用什么形式订立?赠与合同怎么写? 一、赠与合同采用什么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订立的形式:1 口头形式口头...
建设合同纠纷律师咋收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介绍 建设合同纠纷律师咋收费?(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律师费不涉及财产关系...
汇编权是一种著作权吗 著作权和版权一样吗? 汇编权是一种著作权吗汇编权是属于演绎作品,所以是属于著作权。我...
合同订立的两个过程为什么?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 一、可采取的合同形式有哪些可采取的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企业法务是做什么的?公司法务和律师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法务是做什么的?企业法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做:1 有关于公司合...
驾驶证超过一年没换证的会被吊销吗?交通事故对方出院了之后怎么解决? 驾驶证超过一年没换证的会被吊销吗法律分析:会被注销。超过机动车...
15037178970

律师最新回复

  • 2022-08-30 09:48:22

    高楼住宅玻璃炸裂应该找谁处理

    回复:可以建议您先找一下物业,由物业处置

  • 2022-11-14 09:48:30

    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消息 退休人员涨工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 2022-11-17 17:08:56

    跳跳糖是毒品吗?

  • 2022-11-18 11:21:04

    建筑劳务公司是什么意思

  • 2022-11-18 12:16:14

    民事权利包括哪些

我是律师

律师入驻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友情链接:

京ICP备2023000331号-28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网 Copyright © 名律网版权所有